2.17 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認識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熱身站

載入中...

載入問卷中...

一、香港居民的權利

《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各種權利和自由,例如:

  1.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3. 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
  4. 通訊自由;
  5. 信仰自由;
  6. 遷徙自由;
  7. 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8. 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
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我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二、香港居民的義務

作為香港居民,同時也有責任和義務,例如:

  1. 遵守法律;
  2. 舉報罪案;
  3. 出庭作證;
  4. 繳交稅款;
  5. 遵守秩序;
  6. 參與投票。

三、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我們要善用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不要傷害別人和社會。例如我們濫用言論自由,在互聯網上散播謠言或不實言論,可能會損害別人的聲譽,或引起市民恐慌。如果濫用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去做犯法的事,可能會破壞社會秩序,自己也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們不要濫用各種權利和自由。

重點解說

  1. 《憲法》和《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居民同時也有責任和義務。

Description

達成目標
1.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了解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價值觀及態度

珍惜個人權利,承擔應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