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雕像在香港甚麼地方可以見到?
圖中的希臘女神泰美斯右手握天秤,左手持劍,分別代表________和________,並且蒙住雙眼,象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案:1. C 2. 公正、權力
在現代社會,法治被奉為普世價值。人們普遍認為,法治能建立公平公正的生活環境,是保障香港文明、安全和社會秩序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如果人人守護法治,便能維持社會穩定,社會亦公平公正。
「法治」是指一些基本法律原則,這些原則規限在香港行使權力的方式。法治一詞具有多個不同的涵義和推論,其主要涵義是政府和所有公務人員的權力均來自表述於法例和獨立法院的判決中的法律。
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着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
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
根據法治原則,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法院若要大公無私裁定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司法獨立實屬必要。
合法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兩個基本要素,但法治的原則並不僅限於此,否則只要賦予政府不受限制的酌情決定權,法治的要求即可達到。所以,法治一詞的另一個涵義可見於限制酌情決定權的一套規則之中。為此,法庭制定指引,以確保法定權力的行使不會違背立法機關的原意。這些指引關乎行政權力的本質和行使程序。屬前者的例子:對於一項聲稱是根據法定權力而作出的決定,法院可認為是明顯不合理,並且本非立法機關所設想者。屬後者的例子:在決定作出之前,受影響一方不獲申述的機會,而立法機關設想在有關情形下,受影響一方本應有申述的機會。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法院均會裁定有關決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基本法》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日後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從而保證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會使法治得以繼續實施。
對個人來說,法律保障了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並促使人們履行應盡的義務。對社會來說,法律維護了社會公平,平衡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從而令人們可以安居樂業,社會得以穩定發展。對國家來說,法律制裁破壞法紀的人,可以維護國家安全。
根據《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我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不過,自由不是絕對的,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權利的同時,亦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否則便是放任的行為,甚至有可能觸犯法律。
為了尊重別人的權利和自由,每一個公民都應奉公守法、尊重法治,這樣社會才會和諧。
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其實是為了維護每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如果不能保障國家安全,國民的權利和自由就得不到保障。
戰爭是破壞領土安全的行為,會對國家造成人命和財產的損失,也會限制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人口損失總數應在5,000萬人以上,財產損失及戰爭消耗達5,600餘億美元。
戰爭期間,人們被迫放棄本來享有的穩定生活,流離失所,自淪陷區逃難,更要避過開戰區,不能隨意出行。有人因為戰爭爆發而失業、失學,遇到強行徵兵,更要被迫去打仗。好像俄烏戰爭期間,烏克蘭便限制境內男性出境,以便有足夠兵源。
戰爭也會剝奪人們的言論自由。爆發戰爭後,敵對雙方均可能限制不利己方的言論,好像俄烏戰爭期間,俄羅斯便限制境內媒體的言論,不可與國家唱反調。美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反戰和反徵兵情緒十分強烈。在美國參戰後不久,國會通過了1917年的《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很快變成了對煽動性言論的全面禁止。
為了保障全體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每個人都有責任保障國家免受戰爭蹂躪。故此,各國的國安法都會針對戰爭行為,予以制裁,最高可判死刑。《香港國安法》便規定,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或與之串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都屬犯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閱讀下列案例,然後回答問題。

(1)上述案例中,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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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庭的裁決有甚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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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這項法庭判決說明公營機構的運作如何受法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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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的情況,試分辨下列哪些行為是可以行使的個人權利,哪些是抵觸法例的行為?請在適當的位置填寫句子的編號。
(1)a. 在家中淋浴時唱歌。
(2)a. 在商場的市集中擺攤。
可行使的個人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觸法例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上題,為甚麼同是唱歌、擺賣,有些情況下是可行使的個人權利,有些情況下卻抵觸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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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中國造成了怎樣的人命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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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會限制人民哪方面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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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如何抵制破壞國家安全的戰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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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1)原告是空中服務員羅美美,被告是機管局。(2)旅客檢查行李時必須親身在場,符合「同行同檢」的規定。(3)公營機構的權力會受到法律約束。 2. 1a、2a、2c,1b、1c、2b 3. 如果不影響其他人,就可行使個人權利,但若影響到他人,比如唱歌聲量過大,又或在不適合的時間、地點唱歌,會騷擾他人清靜;在不適當的地點擺賣會阻礙交通,就可能抵觸法例,受到懲罰。 4.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人口損失總數應在5000萬人以上,財產損失及戰爭消耗達5600餘億美元。 5. 出行自由、選擇職業、生活方式、居住地點的自由、言論自由。 6. 《香港國安法》規定,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或與之串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都屬犯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掌握有關法治的概念、原則及基礎知識,進而探討和反思法治對國家、社會和個人的重要性。
明白在行使個人權利時,必須尊重和保障其他人的權利,推動他人守法和尊重法治。
明白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了解每位香港居民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權利及自由。
價值觀及態度
珍惜權利和自由,履行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