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人害己

課前熱身


觀看影片《網絡欺凌- 中學篇》,然後問答問題。



https://tinyurl.com/yc7yf9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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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解說:

★ 欺凌行為(不管是否在網上發生)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就會受相關法例規管。

★ 如果網絡欺凌者威脅任何人,指會傷害其身體、名譽或財產,或威脅會作出違法行為,意圖令受害人作出他人原本沒有法律義務去做的事,即屬犯罪。

★ 不幸遭遇網絡欺凌,正確處理方法應該是向家長、老師或信任的人尋求協助、向網絡供應商投訴並要求移除訊息、使用通訊軟件攔截功能停止接收訊息及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價值觀:

★要保護自己免受網絡欺凌,最基本是每個人都以負責任的態度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

學習活動:不可一不可再

學習活動(1)


1)透過了解現行本港有關涉嫌欺凌而導致的刑事罪行,明白進行網絡欺凌可能負上刑責,影響一生。


閱讀以下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1


資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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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解說:

★ 根據香港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網絡欺凌,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規管,例如《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刑事恐嚇」罪、「刑事損壞」罪,以及《盜竊罪條例》下的「勒索」罪等。


學習活動(2)

2)「起底」有罪


閱讀以下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1


資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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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解說:

★ 《2021 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10 8 日正式生效,正式將起底罪行刑事化。

★ 任何人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披露他的個人資料,並有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例如滋擾、騷擾、纏擾、威脅或恐嚇,或對當事人或其家人造成身體、心理傷害或財產受損,即構成「起底」罪行。

★ 不單網上起底屬刑事罪行,網民未經同意看見轉發起底資料,即使只是朋友之間轉發,也有可能觸犯條例。

價值觀:

★ 起底行為給受害人帶來憂慮、困擾及沉重的壓力,受害人的名譽亦往往受到損害。犯罪者亦會受到法律制裁,前途盡毀,因此網絡使用者應正確與合法使用電腦,切勿以身試法。


總結:

★ 由學生總結:

i)涉及欺凌而導致的刑事罪行類型;

ii)《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的定義與準則;及

iii)網絡欺凌者需要承擔的代價及法律責任;及

iv)遭遇網上欺凌後的正確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