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範疇三 > 4.16 加深認識《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維護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意義

4.16 加深認識《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維護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意義

4.16 加深認識《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維護國家安全和「一國兩制」的意義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3年推出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但未能完成立法;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上長期處於「不設防」的狀況,面對不容忽視的風險。「反修例風波」正暴露這種風險。在第二十三條缺位的情況下,中央在短時間內以將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推出《香港國安法》,藉以結束「反修例風波」的亂局,並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屬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條文,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第二十三條是義務條款而非授權條款,體現中央對特區的信任,但不等於中央放棄有關國家安全屬中央事務的權力,因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無論是實行單一制或聯邦制的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而非地方政府進行。

國家安全,是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保障每一位國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社會繁榮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必要條件。國安則家好,先有國家安全才有美好家園。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能堅持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香港國安法》約束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分別是法律定義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堵塞了國安漏洞,切實維護國家主權,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重點解說

  1. 2003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未能完成立法,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上長期處於「不設防」的狀況。
  2. 「反修例風波」暴露國家安全的風險。
  3. 中央推出《香港國安法》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

想一想

  1. 香港特區政府在                                _推出為落實《基本法》                                _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但未能完成立法,使香港長期處於國家安全「不設防」的狀況。
  2.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                                _而非授權條款,體現中央對特區的                                _,但不等於中央放棄有關國家安全屬                                _的權力。
  3.                                 _後,中央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                                _                                _,推出《香港國安法》。
  4. 《香港國安法》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保香港                                _事業行穩致遠。
  5. 試述《香港國安法》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一國兩制」的重要性。

答案:1. 2003年、第二十三條   2. 義務條款、信任、中央事務   3. 反修例風波、國家層面、法律制度、執行機制   4. 「一國兩制」   5.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3年推出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但未能完成立法,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上長期處於「不設防」的狀況,反修例風波正暴露這種風險。中央推出《香港國安法》,得以結束反修例風波的亂局,並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學習回顧

Description

達成目標

了解《香港國安法》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一國兩制」的重要性。

價值觀及態度

維護「一國兩制」,恪守《香港國安法》。